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计算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计算机实验中心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13】9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和学校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实验用房35000平方米,其中电子工程实验中心约16300平方米,计算机实验中心约18700平方米。
工程建设地点:双流县西航港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内。
2.2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按一个标段进行比选,比选范围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计算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
跟踪审计服务期:施工阶段过程,包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配合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属于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目录库工程造价咨询Ⅰ组的入库单位(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信息网上公示名单为准),省外企业已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 具有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2011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6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3.3 2011年以来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3.4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市西航港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行政楼四楼410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17时0分,地点为:成都市西航港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行政楼四楼4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个自然日之前书面提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地 址:成都市西航港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邮 编:610225
联 系 人:雷老师
电 话:028-85966473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