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作者:陈蕗蕗日期:2024-10-08 审核:陈敏、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统一安排,依据《博鱼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成信校发〔2022〕104号)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保证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本次评优工作在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龚晓林、唐婷婷

副主任:冯阳、梁念、陈敏、李麒

成 员:于尧、陈蕗蕗、徐园园、胡全、周欣、夏焜

二、申报评选条件

凡取得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博鱼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成信校发〔2022〕104号),各学院自行根据专业特点拟定详细细则。

三、纸质材料申报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在学校下达评审通知后,由各学院向学生进行宣讲,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自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证明材料。

2.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主要步骤:

(1)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2)学生政治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要广泛征求班级同学、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确认;

(3)学生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水平等方面能力,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充分尊重各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4)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计划,学院在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推荐出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建议名单,在本学院经过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学校评审办公室。

3.学校评审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综合审查,产生初审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教育厅审批。

四、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名额分配

详见《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计算及推荐人数表》(附件1)。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根据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和发放要求,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及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各学院要加强对获奖者的奖金使用进行有效指导与监督,杜绝获奖学生铺张浪费现象,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作用的发挥。

七、宣传工作

各学院应通过网络、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形式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工作,激励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才。

八、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8日中午12点报送学生工作处,邮箱:xsgl@cuit.edu.cn,联系人:陈蕗蕗,联系电话:85966107

2.报送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填表前请认真查阅《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附件3);

(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各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并签字,加盖学院党委鲜章;

(4)评审报告纸质版。报告内容应包括各学院国家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评审报告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需加盖学院公章。

(5)参评学生的纸质申报材料(除审批表之外)。学校评审办公室审查完毕后,将返还给各学院党委留存备查。

附件: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计算及推荐人数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4.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8日